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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住房公積金提取辦理流程 需要準備材料

住房公積金是員工在買房時或者裝修等原因下可以進行提取,那麼在海口住房公積金如何提取呢?海口住房公積金提取需要準備哪些材料呢?辦理需要具備哪些條件?本站小編爲你解答,希望能夠幫助你。想要了解更多的海口辦事指南,請繼續關注本站。

海口住房公積金提取辦理流程 需要準備材料

住房公積金提取一般分爲兩種情況:一是職工因住房消費提取住房公積金,(以下簡稱使用提取);二是職工在喪失繼續繳存住房公積金條件後的住房公積金提取(以下簡稱銷戶提取)。

第一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應當提供真實、完整、有效的證明材料;提取管理人員應遵循依規辦理的原則。

第二條 提取條件

(一)使用提取

職工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積金帳戶內存儲餘額(提取金額以百元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購、建、大修自住住房總金額及已償還住房貸款本息: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償還住房貸款本息。

3、被納入當地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範圍、連續失業兩年以上、因病(本人或配偶)喪失勞動能力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二)銷戶提取

職工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以申請全額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帳戶存儲餘額,並註銷其住房公積金帳戶:

1、離休或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省屬國有改制企業買斷工齡的(男滿45歲,女滿40歲);

4、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5、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6、調動工作轉移公積金;

按照省、市有關規定辦理提前退休、退養和內退的職工,或不符合支取條件的職工須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方可辦理銷戶提取手續。

第三條 提取資料

(一)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時,需提供基礎性資料:

1、職工本人身份證及複印件;

2、《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表》(以下簡稱《審批表》);

3、銀行出具的公積金個人賬戶信息單。

提取配偶住房公積金的,需提供結婚證或同一戶口本原件及複印件,及配偶的以上1-3項資料。

委託他人代爲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的,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和職工本人簽署的委託書;

(二)使用提取提供的資料:

1、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房)的,需提供購房合同及購房稅控發票的原件及複印件。(提供開發商賬戶,購房一年內有效)

2、購買二手房的,需提供房屋買賣契約、房地產轉讓稅收證明書和契稅完稅證的原件及複印件,購房人須承諾半年內辦理房產過戶。(有效期限一年)

3、購房改房的,需提供單位出售公有住房計算表原件及複印件;(有效期限一年)

4、職工參加本單位集資建房的,需提供房改部門同意單位集資建房的批覆文件,集資建房協議書和有效付款憑證的原件及複印件。(購房一年內有效)

5、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需提供《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原件及複印件。(發證之日起1年內有效)

6、大修自住住房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權證》和當地有資質的房屋鑑定部門出具的C級房屋鑑定書的原件及複印件。

7、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需提供購房合同、借款合同的原件,當期償還貸款明細單(銀行蓋章)或當期還貸存摺原件及複印件。(另公積金貸款提前還貸的附上管理局和銀行審批聯)

8、被納入當地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範圍的職工,需提供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及支付房租憑證的原件及複印件。

(三)銷戶提取提供的資料:

1、職工退休的,需提供所在地社會保障管理部門批准的《從業人員退休登記表》或《退休證》複印件。

2、職工出境定居的,需提供移民簽證和護照的原件及複印件。

3、省屬國有改制企業職工買斷工齡的,需提供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的原件及複印件(男滿45歲、女滿40歲)

4、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需提供職工死亡證明、合法有效的確權書原件及複印件。

5、職工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需提供單位解除勞動關係證明、所在地勞動鑑定委員會出具的鑑定書原件及複印件。

6、職工調動工作的,需提供調入單位調動函或新的聘用勞動合同書(提供調入單位所屬公積金管理管理局賬號、戶名、開戶行)。

第四條 提取方式

轉賬提取,是指所有符合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的職工,攜帶提取資料直接到職工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申請,再以轉賬到單位基本賬戶或指定的還貸或交款賬戶的形式支付。

第五條 辦理程序

(一)職工到櫃檯領取或管理局網上下載《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表》;

(二)職工持提取所需材料及填寫完整的《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表》到所在單位初審(是否是職工本人、是否符合提取條件),職工單位對《審批表》和所提供材料確認無誤後,在《審批表》上作意見並加蓋單位公章;

(三)職工備齊材料後送管理管理局服務窗口申請辦理;

(四)提取接件人對職工提供的材料進行嚴格審覈(審覈內容:所提供資料是否真實、完整、有效;是否符合提取條件),對符合提取規定的資料予以登記受理,不符合提取條件的資料退回;

(五)業務經辦人初審送部門領導審覈,部門領導審覈完報送分管領導審批;

(六)經審批准予提取的,直接以轉賬方式劃轉到該申請人單位基本賬戶或指定的還貸賬戶或交款賬戶;

(七)經審查不符合條件的申報材料由服務窗口及時告知申請人不準予提取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