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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5年4次起訴離婚均被駁回是怎麼回事 女子5年4次起訴離婚爲什麼均被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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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16年12月以來,湖南省衡陽縣80後女子寧順花5年內先後4次起訴離婚,均被駁回。具體女子5年4次起訴離婚均被駁回是怎麼回事?到底女子5年4次起訴離婚爲什麼均被駁回?一起來了解。

女子5年4次起訴離婚均被駁回是怎麼回事

女子5年4次起訴離婚均被駁回是怎麼回事 女子5年4次起訴離婚爲什麼均被駁回

從2016年12月以來,湖南省衡陽縣80後女子寧順花,因無法忍受丈夫陳定華長年沉迷賭博選擇訴訟離婚,不過時至今日,先後4次起訴離婚的她,離婚的心願至今沒有實現。

“一個人沒有穩定的工作,脾氣暴躁,還家暴,這樣的日子看不到明天,趁着還沒小孩趕緊離。”2016年12月2日,寧順花以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爲由,向衡陽縣人民法院起訴離婚。此時,距離雙方登記結婚不足半年。

在寧順花起訴離婚3天后,因陳定華兩次參與賭博,寧順花還收到來自衡陽縣公安局的處罰決定書:決定對陳定華罰款1500元,行政拘留12日。

法庭上,陳定華答辯稱,原告所述雙方相識戀愛、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屬實,其餘均不是事實。原、被告結婚系雙方自願,被告無賭博惡習更未屢教不改,亦未對原告惡言相待,不同意離婚。

2016年12月27日,衡陽縣人民法院下達判決,駁回寧順花關於離婚的訴訟請求。理由是:原告提出離婚,但未向法院提供確鑿可信的證據證實夫妻感情已破裂,其夫妻感情並不符合《婚姻法》規定的法定離婚條件。

“第一次法院沒有判決離婚,他就用不同的陌生電話威脅恐嚇我和我的家人。”寧順花說,2017年7月13日,她以夫妻關係確已破裂、名存實亡等理由,第二次向衡陽縣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女子5年4次起訴離婚均被駁回是怎麼回事 女子5年4次起訴離婚爲什麼均被駁回 第2張

然而,就在第2次起訴離婚的次日早上,陳定華找寧順花要求經濟賠償,後雙方產生爭執,寧順花打了陳定華兩個耳光。同年7月15日晚上,陳定華到岳父寧明忠家找麻煩,陳定華用拳頭擊打寧明忠的左眼致其受傷。

2017年7月24日,衡陽縣公安局決定對陳定華行政拘留5日,決定對寧順花行政拘留3日。

2017年12月12日,衡陽縣法院對離婚案作出判決。判決書指出,本案是一宗典型的婚姻家庭糾紛。本案原、被告在經判決不準離婚後,原告外出深圳打工,雖同被告沒有在一起共同生活,但兩人尚有聯絡,相互表示關心支持,被告多次通過電話短信或者以承諾書等方式向原告表示認錯改錯,以求得原告諒解,夫妻和好;原告也通過短信向被告表示房屋裝修好後願意與被告共同生活,不再分開。上述事實,說明判決不準離婚後,原、被告的矛盾有所緩和,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

寧順花不服上訴。2018年4月16日,衡陽市中院以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維持原判。就在衡陽市中院二審審理期間,寧順花在衡陽市中院門口被陳定華強行搶走其身份證件和手機。

2018年10月22日,寧順花第3次向衡陽縣法院起訴離婚。

2019年3月26日,承辦該案的審判長彭先進仍以“沒有確切證據證明夫妻感情確已完全破裂”爲由,駁回了寧順花的訴訟請求。

然而,就在寧順花第3次起訴前,陳定華多次以微信聊天方式向寧亮(寧順花弟弟)發送“報復、殺人”等恐嚇信息,因此第三次被衡陽縣公安局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女子5年4次起訴離婚均被駁回是怎麼回事 女子5年4次起訴離婚爲什麼均被駁回 第3張

2019年11月7日,寧順花第4次向衡陽縣法院發起了離婚訴訟。

2019年12月18日,該案在衡陽縣法院開庭。開庭結束後,陳定華租車追趕先行離開的寧順花並將其拖下車,致使寧順花面部、脖子有血痕,後腦部有血腫。陳定華面部和手部有血痕,眼鏡和手機損壞。衡陽縣公安局第四次對陳定華予以行政拘留的處罰。

據瞭解,審判長彭先進在2019年12月12日和2020年6月28日先後兩次下達人身安全保護令,禁止被申請人陳定華對申請人寧順花實施家暴;禁止陳定華騷擾、跟蹤、接觸寧順花及相關近親屬。

儘管如此,2020年8月5日,承辦該案的審判長彭先進以“爲保障家庭穩定和社會和諧,以不離婚更爲適宜”爲由,再次駁回了寧順花的訴訟請求。

寧順花說,幾乎在每次開庭,陳定華都公開說,誰判決離婚就跟誰沒完,要報復社會,製造恐怖事件什麼的。

2021年3月3日,寧順花第5次向衡陽縣法院起訴離婚。

該案承辦法官仍然是彭先進。4月10日,他迴應上游新聞記者說,“案件正在辦理中,其他問題不便作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