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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農村居民怎麼申請低保

由戶主本人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村民委員會受鄉(鎮)人民政府委託,也可受理申請。受鄉(鎮)人民政府委託,在村黨組織的領導下,村民委員會對申請人開展家庭經濟狀況調查、組織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民主評議後提出初步意見,報鄉(鎮)人民政府。

重慶農村居民怎麼申請低保

鄉鎮人民政府應在接到申請後的20個工作日內將覈查意見及相關材料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批;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在20個工作日之內完成審批工作,對符合納入農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員,發給《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對不符合救助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以及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要及時向社會公佈有關信息,接受羣衆監督。公示的內容重點爲: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申請情況和對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民主評議意見,審覈、審批意見,實際補助水平等情況。對公示沒有異議的,要按程序及時落實申請人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對公示有異議的,要進行調查覈實,認真處理。

最低生活保障金原則上按照申請人家庭年人均純收入與保障標準的差額發放,也可以在覈查申請人家庭收入的基礎上,按照其家庭的困難程度和類別,分檔發放。

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對保障對象要實行動態管理,每半年對保障對象家庭收入情況進行一次覈查,並根據其家庭經濟狀況的變化,及時按程序辦理停發、減發或增發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手續。保障對象和補助水平變動情況都要及時向社會公示,公示期限不少於7日。

申請條件:

凡具有重慶市某縣農村居民戶口的人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月收入低於所在區縣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

辦理流程:

可向居住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低保服務窗口提出書面申請,也可委託居住地村(居)民委員會代爲遞交申請。居住地應當是有固定居所且連續居住3個月(含)以上的住地。連續居住不到3個月的在戶籍所在地提出申請。

重慶低保申請材料有哪些?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應當按規定提交相關材料,書面申明家庭收入、財產和支出狀況並簽字確認,履行授權覈查家庭經濟狀況的相關手續,承諾所提供的信息真實、有效。應當提供的申請材料包括:

1.最低生活保障申請書;

2.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居住證複印件;

3.重慶市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覈查授權書;

4.家庭收入、財產和支出狀況相關有效證明材料;

5.其他相關有效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