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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自殺身亡朋友送他回家被判擔責是怎麼回事 男子自殺身亡朋友送他回家被判擔責原因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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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廣東東莞。醉酒朋友回到“住處”附近後自殺身亡,送他回家男子被判擔責賠7萬。澎湃新聞重走現場。當事人稱,當晚對方坐副駕駛意識清醒,下車後招手說自己可以走。男子自殺身亡朋友送他回家被判擔責是怎麼回事?男子自殺身亡朋友送他回家被判擔責原因是什麼?

男子自殺身亡朋友送他回家被判擔責是怎麼回事 男子自殺身亡朋友送他回家被判擔責原因是什麼

男子自殺身亡朋友送他回家被判擔責

男子自殺身亡朋友送他回家被判擔責是怎麼回事

這裏面有幾個關鍵詞:醉酒+“住處”附近+下車自己走,這幾點綜合來看,沒有充分履行照看義務,如果醉酒者意外身亡,判賠是可以理解的。

問題是,在這個案件中,醉酒者是自殺身亡,自殺和醉酒之間有因果關係嗎?如果有,法院是怎麼查明的?如果沒有,爲什麼要判朋友承擔賠償責任呢?一個自殺的人,他自己放棄了最寶貴的權益,卻要別人給他的死亡買單,我認爲這樣的判決是缺乏合理合法性的。

一個生命就這樣走了,走了,此事在網絡上也引來很多網民們的評論,是什麼讓他選着了這條路?值得我們深思,現代人的崩潰是一種默不作聲的崩潰。看起來很正常,會說笑、會打鬧、會社交,表面平靜,實際上心裏的糟心事已經積累到一定程度了。不會摔門砸東西,不會流眼淚或歇斯底里,但可能某一秒突然就積累到極致了,也不說話,也不真的崩潰,

男子自殺身亡朋友送他回家被判擔責是怎麼回事 男子自殺身亡朋友送他回家被判擔責原因是什麼 第2張

男子自殺身亡朋友送他回家被判擔責

這裏面有幾個關鍵詞:醉酒+“住處”附近+下車自己走——這幾點綜合來看,沒有充分履行照看義務,如果醉酒者意外身亡,判賠是可以理解的。

問題是,在這個案件中,醉酒者是自殺身亡,自殺和醉酒之間有因果關係嗎?如果有,法院是怎麼查明的?如果沒有,爲什麼要判朋友承擔賠償責任呢?一個自殺的人,他自己放棄了最寶貴的權益,卻要別人給他的死亡買單,我認爲這樣的判決是缺乏合理合法性的

怎麼說呢?我覺得直接的責任是沒有的。可朋友都死了,而且當晚還在一起喝酒,其實賠點錢也是有必要的。

當然,這樣的事情肯定屬於小概率事件。天底下每天都有很多人和朋友在一起喝酒,但喝完了去自殺的畢竟是少之又少吧?這樣的事情既然都發生了,你也趕上了,這有什麼辦法呢?只好自認倒黴了

判決畢竟是法官真人判決的,咋感覺有時候一些判決結果讓大衆很困惑,像是在胡鬧似的。到底是判決有問題還是媒體報道的時候少了些許細節?一些明眼一看就很匪夷所思的結果,我倒有了其他疑心。我建議大衆看這類報道時多看下具體的細節,而不是斷章取義只看標題或者簡要部分。網絡時代,媒體追求賺眼球的新聞可以,但不要忘了新聞最基本最立足的特徵,真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