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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出口企業退(免)稅資格認定辦理過程

出口企業應在辦理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或簽訂首份委託出口協議之日起30日內,其他單位應在發生出口貨物勞務業務之前,增值稅零稅率應稅服務提供者應在申報辦理增值稅零稅率應稅服務退(免)稅之前,融資租賃出租方應在首份融資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提供相關資料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出口退(免)稅資格認定。在海口如何辦理出口退(免)稅資格認定呢?本站小編爲你解答。

海口出口企業退(免)稅資格認定辦理過程

出口企業和其他單位在出口退(免)稅資格認定之前發生的出口貨物勞務,在辦理出口退(免)稅資格認定後,可以在規定的退(免)稅申報期內按規定申報增值稅退(免)稅或免稅,以及消費稅退(免)稅或免稅。《融資租賃貨物出口退稅管理辦法》發佈前已簽訂融資租賃合同的融資租賃出租方,可向主管國家稅務局申請補辦出口退稅資格的認定手續。

辦理條件

出口企業辦理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或簽訂首份委託出口協議之日起30日內。

其他單位發生出口貨物勞務業務之前。

增值稅零稅率應稅服務提供者,在申報辦理增值稅零稅率應稅服務退(免)稅之前。

融資租賃出租方應在首份融資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

所需材料

出口企業需報送的資料有:

1、《出口退(免)稅資格認定申請表》2份及電子數據;《出口退(免)稅資格認定申請表》中的“退稅開戶銀行賬號”,必須填寫辦理稅務登記時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備的銀行賬號之一。

2、加蓋備案登記專用章的《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

3、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報關注冊登記證書;

4、未辦理備案登記發生委託出口業務的生產企業提供委託代理出口協議,不需提供第②、③項資料;

5、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其他單位需報送資料有:

1、《出口退(免)稅資格認定申請表》及電子數據;《出口退(免)稅資格認定申請表》中的“退稅開戶銀行賬號”,必須填寫辦理稅務登記時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備的銀行賬號之一。

2、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融資租賃貨物出口需報送的資料有:

1、《出口退(免)稅資格認定申請表》2份及電子數據;《出口退(免)稅資格認定申請表》中的“退稅開戶銀行賬號”,必須填寫辦理稅務登記時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備的銀行賬號之一。

2、加蓋備案登記專用章的《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

3、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報關注冊登記證書;

4、僅經營海洋工程結構物融資租賃的,不需提供第②、③項資料;

5、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資質證明;

6、融資租賃合同(有法律效力的中文版);

7、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增值稅零稅率應稅服務提供者需報送的資料有:

(一)填報《出口退(免)稅資格認定申請表》及電子數據;

《出口退(免)稅資格認定申請表》中的“退稅開戶銀行賬號”,必須填寫辦理稅務登記時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備的銀行賬號之一。

(二)根據所提供的適用增值稅零稅率應稅服務,提供以下對應資料的原件及複印件:

1.提供國際運輸服務。以水路運輸方式的,應提供《國際船舶運輸經營許可證》;以航空運輸方式的,應提供經營範圍包括“國際航空客貨郵運輸業務”的《公共航空運輸企業經營許可證》或經營範圍包括“公務飛行”的《通用航空經營許可證》;以公路運輸方式的,應提供經營範圍包括“國際運輸”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和《國際汽車運輸行車許可證》;以鐵路運輸方式的,應提供經營範圍包括“許可經營項目:鐵路客貨運輸”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其他具有提供鐵路客貨運輸服務資質的證明材料;提供航天運輸服務的,應提供經營範圍包括“商業衛星發射服務”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其他具有提供商業衛星發射服務資質的證明材料。

2.提供港澳臺運輸服務。以公路運輸方式提供內地往返香港、澳門的交通運輸服務的,應提供《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及持《道路運輸證》的直通港澳運輸車輛的物權證明;以水路運輸方式提供內地往返香港、澳門交通運輸服務的,應提供獲得港澳線路運營許可船舶的物權證明;以水路運輸方式提供大陸往返臺灣交通運輸服務的,應提供《臺灣海峽兩岸間水路運輸許可證》及持《臺灣海峽兩岸間船舶營運證》船舶的物權證明;以航空運輸方式提供港澳臺運輸服務的,應提供經營範圍包括“國際、國內(含港澳)航空客貨郵運輸業務”的《公共航空運輸企業經營許可證》或者經營範圍包括“公務飛行”的《通用航空經營許可證》;以鐵路運輸方式提供內地往返香港的交通運輸服務的,應提供經營範圍包括“許可經營項目:鐵路客貨運輸”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其他具有提供鐵路客貨運輸服務資質的證明材料。

3.採用程租、期租和溼租方式租賃交通運輸工具用於國際運輸服務和港澳臺運輸服務的,應提供程租、期租和溼租合同或協議。

4.對外提供研發服務或設計服務的,應提供《技術出口合同登記證》。

(三)增值稅零稅率應稅服務提供者出口貨物勞務,且未辦理過出口退(免)稅資格認定的,除提供上述資料外,還應提供加蓋備案登記專用章的《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報關注冊登記證書》的原件及複印件。

(四)已辦理過出口退(免)稅資格認定的出口企業,提供增值稅零稅率應稅服務的,應填報《出口退(免)稅資格認定變更申請表》及電子數據,提供第九條所列的增值稅零稅率應稅服務對應的資料,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出口退(免)稅資格認定變更。

辦理流程

(一)受理申請。

(二)審覈資料。

(三)辦理認定。

(四)資料歸檔。

辦理時限

提供資料齊全、內容準確、符合要求的受理申請,當場辦結;提供資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企業補正後重新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