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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能源局發佈方案 整治新能源產業強制配套等不當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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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能源局是中國的能源管理機構,並且作爲推動可持續發展的能源戰略引領者,國家能源局在能源領域發揮着重要的作用,這個想必大家應該多少都會有些瞭解吧,而且國家能源局的工作就是爲了實現能源的可持續利用,推動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最近國家能源局發佈方案,要整治新能源產業強制配套等不當行爲,下面就一起去了解了解吧!

國家能源局發佈方案 整治新能源產業強制配套等不當行爲

國家能源局發佈方案

近日,國家能源局發佈的《開展新能源及抽水蓄能開發領域不當市場干預行爲專項整治工作方案》(下稱《方案》)指出,聚焦2023年1月1日以來各地方組織實施的風電、光伏和抽水蓄能開發項目,覈查項目在簽訂開發意向協議、編制項目投資市場化配置方案、組織實施市場化配置項目開發過程、項目開發建設全過程中是否存在不當市場干預行爲。

在重點整治內容中,《方案》顯示,地方政府或相關主管部門通過印發文件等形式,對新能源發電和抽水蓄能項目強制要求配套產業,特別是風機、塔筒、多晶硅、硅片、電池片、電池組件等新能源產業鏈。具體包括:一是在相關文件中明確或者變相要求項目必須配套產業或者引入產業;二是雖未明文規定,但口頭強制要求配套產業,或對於沒有允諾配套產業的項目和投資主體給予阻礙或明顯歧視政策。

多位新能源企業相關負責人在接受第一財經記者採訪時表示,近年來,隨着風電、光伏等新能源的快速發展,新能源成爲了不少地方政府的優質資源,有的地方政府提出要讓當地的平臺公司參股到項目開發企業的項目當中,同時還要求企業在當地附帶其他產業。“有的是明文規定,有的是口頭要求。”

比如,去年8月,西南某地方政府發佈的新能源項目優選投資開發主體配置公告,其申報條件就包括了187.5萬千瓦光伏裝機規模開發經營權必須對應100億元及以上的產業類項目(不含房地產)固定資產投資。

國家發改委價格監測中心高級經濟師劉滿平也曾撰文指出,部分地方尤其是經濟欠發達地區“搞‘投資換資源’‘資源換產業’”。

針對這種亂象,《方案》明確提出,各省級能源主管部門是本次專項整治工作責任主體,負責組織開展具體整治工作。具體內容包括:一是各省級能源主管部門對照本方案要求,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工作;二是對於發現存在強制要求產業配套、投資落地等不當市場干預行爲的,各地方按照“誰提出、誰負責”的原則進行整改;三是要以問題最爲突出的市縣一級爲重點,加大清理整治力度,避免邊清邊增,形成一批管根本管長遠的制度機制。

國家能源局發佈方案 整治新能源產業強制配套等不當行爲 第2張

本次專項整治聚焦查問題、糾偏差、補短板,自本方案印發之日起開展,至2023年11月30日結束。

根據《方案》,地方自查整改結束後,國家能源局將組織覈查評估,對應整改而未整改的,將選擇典型案例予以通報。

第一財經記者注意到,目前,河北、新疆、福建、湖北貴州、山西等多地已下發專項整治工作方案,重點整治風電、光伏等項目開發強制要求產業配套等行爲。

比如,10月25日,河北省發改委印發了《河北省開展新能源及抽水蓄能開發領域不當市場干預行爲專項整治工作方案》,重點整治對風電、光伏、抽水蓄能項目開發強制要求產業配套、投資落地等行爲。

2022年8月,工信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國家能源局等三部門聯合發佈的《關於促進光伏產業鏈供應鏈協同發展的通知》提出,在光伏發電項目開發建設中,不得囤積倒賣電站開發等資源、強制要求配套產業投資、採購本地產品。

有業內人士向記者表示,此次《方案》的力度明顯更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