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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海口藥谷雅郡安居房第一批房源選房方案 海口藥谷雅郡安居房第一批房源選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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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藥谷雅郡安居房第一批房源選房方案

根據《海南自由貿易港安居房建設和管理若干規定》、《關於解決全省基層教師和醫務人員住房問題的指導意見》(瓊府辦〔2020〕22 號)、《海口市安居型商品住房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爲確保配售選房工作公平公正公開,結合本次配售房源情況,經政府主管部門審覈審批後,特制定和公示本次選房工作方案。

2023海口藥谷雅郡安居房第一批房源選房方案 海口藥谷雅郡安居房第一批房源選房要求

一、基本原則

本次安居房配售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嚴格審覈、依法監督、違規必究的原則。

二、房源信息

(一)房源位置:海口市秀英區藥谷一橫街 2 號。

(二)房源數量:本批次配售的房源共計 939 套(含基層教師和醫務人員房源)。

(三)戶型面積:建築面積約 98 ㎡ A1 戶型 308 套、建築面積約 98 ㎡ A2 戶型 49 套、建築面積約 98 ㎡ A3 戶型 188套、建築面積約 118 ㎡ B1 戶型 104 套、建築面積約 118 ㎡B1a 戶型 102 套、建築面積約 118 ㎡ B2 戶型 188 套(實際面積以實測採信數據爲準)。

(四)配售價格:本項目安居房實行政府銷售限定價格,建築面積單價不高於 12800 元/㎡。

(五)交付標準及時間:均爲全裝修交房,交付時間爲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以上房源詳細信息已在海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方網站進行公示。

三、入圍對象

在報名截止時間(2023 年 8 月 27 日 23:59) 前已報名本項目且提交《海口市安居型商品住房保障資格(輪候)通知書》或《海口市安居型商品住房保障資格通知書》的申購對象共計 828 戶。公示期間,20 戶因個人原因主動申請放棄選房,經最終複覈,參與本批次房源選房對象的家庭共 808戶(基層教師和醫務人員 16 戶,優先選房對象 2 戶,普通選房對象 790 戶),基層教師和醫務人員的選房方案另行公告。

四、方法程序

(一)選房程序

報名申購登記:符合條件的申購對象在規定時間內報名登記。

確認選房對象:政府主管部門複覈申報名單,對《海口市安居型商品住房管理辦法》規定應優先保障的,確認爲優先選房對象,其他確認爲普通選房對象,形成選房對象名單。

確定選房順序:採用公證機構提供的搖號電腦和軟件,分別搖取優先選房對象和普通選房對象的選房順序號。

確定入圍對象:對入圍對象名單予以公告,同時公告所有選房對象順序號。

抽籤選取房號:選房對象按選房順序號,在選房活動規定時間和地點,分批次依次現場隨機抽取房號。

辦理選房手續:選房當天簽署《安居房選房確認書》視爲完成選房,與開發建設單位辦理購房手續並繳納房款。

(二)選房方法

1.電腦隨機搖取選房順序號2023 年 10 月 8 日在指定的場地,採用公證機構提供的搖號電腦和軟件,通過隨機搖號方式確定選房順序號,全過程由政府主管部門、媒體和報名參加的 5 名搖號代表(另備5 名候選搖號代表)現場監督。首先確定優先選房對象的選房順序,然後再確定普通選房對象的選房順序。對當天搖號現場環節全程錄像,並進行全程現場直播。搖號結束後,當天進行公告,公告時間爲 3天,公告期間接受社會監督。

2.現場抽取房號本次採用分批次分時間段組織選房對象在選房現場抽籤方式確定房號。

選房活動組織的時間:2023 年 10 月 14 日-15 日開展,選房活動地點另行通知。

2023海口藥谷雅郡安居房第一批房源選房方案 海口藥谷雅郡安居房第一批房源選房要求 第2張

(三)選房規則

1.選房方式爲“先選定戶型,後選擇房號,房號 2 選 1”。每位選房對象按照選房順序號,依次上臺,先選定戶型,在該戶型中隨機抽取 2 個房號,在 2 個房號中任選 1 個,被選中的房號從本批次房源中減除,放棄的房號均由公證處工作人員當場放回抽籤箱,進入本批次的房源庫。其中 98 ㎡戶型(A1 戶型)、98 ㎡戶型(A2 戶型)、98 ㎡戶型(A3 戶型)、118 ㎡戶型(B1 戶型)、118 ㎡(B1a 戶型)、118 ㎡(B2 戶型)的房源分別放置在六個抽籤箱。

2.選房對象選定配售房號後,現場簽署《安居房選房確認書》,視爲選房成功,未簽署《安居房選房確認書》的視爲放棄,未簽署《安居房選房確認書》放棄的房源由公證處工作人員當場放回抽籤箱,進入本批次的房源庫,簽署《安居房選房確認書》後不能更名、更換房號、擅自調換。

3.排號在前的選房對象放棄選房的,由後續選房對象依次遞補。

4.選房對象有下列情形之一,並累計 2 次以上的,其取得的《海口市安居房保障資格(輪候)通知書》或《海口市安居型商品住房保障資格通知書》失效,且 5 年內再次申請購買安居房時不予受理:

①報名本項目且被確認爲入圍對象的,本批次房源選房活動開展時,未在規定時限內參加選房的;

②選房對象選定配售房號後,因自身的原因(包括但不限於放棄購買、資金及按揭貸款問題等)未與開發建設單位簽訂買賣合同的;

③因自身原因導致簽訂的購房合同被解除的。

5.同時報名兩個及以上海口市安居房項目的申購登記的,每個家庭僅能選購 1 套,選房對象在本項目簽訂《安居房選房確認書》後,其他項目申購資格自動失效。如果選房對象已在其他安居房項目辦理申購登記,簽訂《安居房選房確認書》或者《銷售合同》,則喪失本項目的選房順序號公證搖號資格,不得參與本項目的選房順序號公證搖號及後續選房活動。

五、責任分工

本次安居房選房工作由海口和美新居實業有限公司組織實施,海口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指導監督,各區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協助配合。

六、監督管理

海口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公證處對選房工作進行全過程跟蹤監督。邀請媒體、搖號代表參與選房配售過程監督,全過程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七、選房活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