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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安居型商品住房管理辦法政策解讀 海口市安居型商品住房管理辦法政策彙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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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居型商品住房何時可以申請,申請的流程及材料?

《海口市安居型商品住房管理辦法》自2021年5月7日起正式施行。《海口市安居型商品住房管理辦法》第十九條、第二十條規定了安居型商品住房的申請程序及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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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海口市家庭人均住房面積標準是多少?

根據海口市安居型商品住房管理辦法》第十七條規定,本市城鎮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積以市統計部門的數據爲準,由市政府公佈並實行動態管理,適時調整。即本年度家庭人均住房面積標準以市統計部門上一年度調查統計數據爲準,具體相關數據,將在正式開放申請前公佈。

3.區行政審批部門是指哪個部門?

《海口市安居型商品住房管理辦法》中規定的區行政審批部門指區行政審批局。

4.如果本地戶口居民把自己名下的唯一一套房產賣掉了,現在名下沒有房子,可以申請嗎?

根據《海口市安居型商品住房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有購房記錄的不能購買安居型商品住房。

5.申請安居型商品住房可以按揭支付嗎?

《海口市安居型商品住房管理辦法》沒有規定支付方式,因此可以通過按揭貸款方式購買安居型商品住房。

6.申請過公租房能否再申請安居型商品住房?

根據《海口市安居型商品住房管理辦法》第十六條第三款規定,申請人家庭成員已享受住房補貼或者配租政策性住房的,可以申請購買安居型商品住房,但提出申請前應當停止享受住房補貼或者退出配租政策性住房。因此,申請退出公租房的,可以申請購買安居型商品住房。

7.是否對申請者有家庭或者個人年收入要求?

根據《海口市安居型商品住房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申請購買安居型商品住房對申請者有家庭或者個人年收入沒有要求。

8.如何理解引進人才和年滿 28 週歲的單身居民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可以個人名義申請安居型商品住房。單身引進人才是否也需年滿28週歲纔可申請安居型商品住房?

根據《海口市安居型商品住房管理辦法》第十五條規定,引進人才和年滿 28 週歲的單身居民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可以個人名義申請安居型商品住房。因此,單身居民如以個人名義申請安居型商品住房。屬引進人才的,不需要年滿28週歲;不屬於引進人才的須年滿28週歲。

9.如何理解申購條件中“2020 年 4 月 28 日後取得本市戶籍,其家庭成員在本市累計繳納 36 個月(含) 以上個稅或社保,累計實際居住 540 天(含)以上,且家庭成員在本省城鎮無住房和無購房記錄的,或在本省城鎮擁有 1 套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積低於本市城鎮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積的。”中關於家庭成員累計繳納個稅或社保和累計實際居住等要求?

根據《海口市安居型商品住房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申請人2020 年 4 月 28 日後取得本市戶籍,其家庭成員中一人在本市累計繳納 36 個月(含) 以上個稅或社保,累計實際居住 540 天(含)以上,且家庭成員在本省城鎮無住房和無購房記錄的,或在本省城鎮擁有 1 套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積低於本市城鎮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積的,可申請購買安居型商品住房。

海口市安居型商品住房管理辦法政策解讀 海口市安居型商品住房管理辦法政策彙總 第2張

10.家庭成員如何定義?

《海口市安居型商品住房管理辦法》所稱家庭成員僅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11.如何理解累計繳納個稅或社保和累計實際居住時間?

累計繳納個稅或社保是指申請時,申請人提供的其本人或家庭成員其中一人所繳納個稅或者社保材料中確定繳納的時間之和;累計實際居住時間是指申請時,申請人或家庭成員其中一人在本市實際居住的時間之和。

12.如何理解在本省城鎮擁有 1 套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積低於本市城鎮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積?

是指申請人家庭成員(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海南省城鎮擁有1套住房,且該套住房面積除以申請人家庭成員數量所得的人均住房面積低於本市城鎮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積。

13.安居型商品住房套型建築面積爲多少,是否含公攤?

根據《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設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瓊府辦〔2020〕21號)及《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解決全省基層教師和醫務人員住房問題的指導意見》(瓊府辦〔2020〕22號)等文件規定:“安居型商品住房套型建築面積以 100 平方米以下爲主, 最大不超過 120 平方米。”建築面積包括套內建築面積和分攤的共有建築面積,具體以房屋不動產登記證或房屋銷售合同載明數據等證明材料爲準。

14.安居型商品住房分佈在哪些區域及路段,今年有無項目交付?有無配售計劃?

目前,根據海口市城市控規及土地儲備情況,我市已掛牌出讓長秀片區地塊(45.77畝)、藥谷北地塊(42.44畝)、美安福鄰中心地塊(41.44畝)、下洋瓦竈地塊(11.34畝)、城西E-3-13地塊(8.82畝)、長秀片區E100-1地塊(20畝)、江東新區JDWH-06-E18地塊(66.16畝)等7個交通便利,教育、醫療、商業等配套基本齊全的優質地塊作爲2020年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設用地,土地面積共計約235.97畝,共計可建設安居型商品住房約5000套,將於2022年陸續交付使用。此外,我市已開工建設安居型商品住房項目規劃建設有兩房一廳、三房兩廳、四房兩廳等戶型,其中四房兩廳僅面向基層教師和醫務人員配售。

15.最後一批限價房配售結束後未拿到房的,是否將安排安居房首批輪侯?

根據《海口市安居型商品住房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已取得限價商品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準購資格的,同等條件下可優先安排安居型商品住房配售。因此最後一批限價房配售結束後未拿到限價商品房的,可安排安居房首批輪侯。

16.安居房項目的銷售平均價格在多少錢一平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