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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休假國家規定2019 2019年假休幾天

萬年曆3.18W

導語:年假是對職工上班的一個溫柔的撫慰,畢竟一年到頭的也沒幾天假期,根據上班時間的長久給予不同的假期,這個假期從二天到十五天不等,工作時間越久,年假越長。那麼2019年假休幾天呢?想了解詳細信息下面我們看看年休假國家規定2019。

年休假國家規定2019 2019年假休幾天

年休假國家規定2019 2019年假休幾天

2019年假

2019年職工累計工作滿一年的能休年假5天;如果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假休10天;累計工作滿20年的員工年假休15天。

 2019年能休幾天假

2019年全國的法定假期只有11天。好在我們有調休的制度,能多休息幾天。從2019年1月1日算起,元旦(12.30-1.1)3天,春節(2.4-2.10)7天,清明(4.5-4.7)3天,五一(5.1-5.4)4天,端午(6.7-6.9)3天,中秋(9.13-9.15)3天,國慶(10.1-10.7)7天。如今已經過了元旦節和春節,假期已經過去10天了,還剩下最後20天,請大家保重啊!

年休假國家規定2019 2019年假休幾天 第2張

2019休假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第一條 爲了維護職工休息休假權利,調動職工工作積極性,根據勞動法和公務員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第三條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

(二)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三)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四)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年休假國家規定2019 2019年假休幾天 第3張

休假

五條 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並考慮職工本人意願,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

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第六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門、勞動保障部門應當依據職權對單位執行本條例的情況主動進行監督檢查。

工會組織依法維護職工的年休假權利。

第七條 單位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條例規定給予年休假工資報酬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門或者勞動保障部門依據職權責令限期改正;對逾期不改正的,除責令該單位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外,單位還應當按照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數額向職工加付賠償金;對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賠償金的,屬於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所在單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以及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屬於其他單位的,由勞動保障部門、人事部門或者職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八條 職工與單位因年休假髮生的爭議,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理。

第九條 國務院人事部門、國務院勞動保障部門依據職權,分別制定本條例的實施辦法。

第十條 本條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