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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失業保險辦理時間 重慶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

重慶失業保險辦理時間 重慶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

重慶失業保險隨單位參保,失業保險參保沒有時間限制。一般在職工入職當月,企業進行社保參保。

重慶失業保險辦理時間 重慶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

失業金領取流程:

1、由用人單位及時爲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並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之日起15日內告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2、本人持本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及時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

3、失業人員憑失業登記證明和個人身份證明,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手續。(失業登記自出具解除勞動關係合同60日內到就業局辦理,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

4、失業保險金由戶口所在區縣(自治縣)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按月發放。

申領待遇標準及期限

選擇在重慶領失業金,標準與重慶本地戶籍相同;

選擇回省外戶籍地領失業金,標準與所在省的標準相同。

重慶市失業保險金標準爲1680元/月,深度貧困縣(城口縣、巫溪縣、酉陽縣、彭水縣),在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失業金標準上調到1890元。

領取期限規定

累計繳費時間滿一年不足二年的爲三個月;

累計繳費時間滿二年不足三年的爲六個月;

累計繳費時間滿三年不足四年的爲九個月;

累計繳費時間滿四年不足五年的爲十二個月;

累計繳費時間滿五年不足七年的爲十五個月;

累計繳費時間滿七年的爲十六個月。以後累計繳費時間每增加一年,領取期限增加一個月,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提示:如其戶籍地拒絕接收或待遇劃轉困難,參保地區縣(自治縣)經辦機構應受理其待遇申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