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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重慶武隆生源地助學貸款申請指南 2022重慶武隆生源地助學貸款申請時間

2022重慶武隆生源地助學貸款申請指南 2022重慶武隆生源地助學貸款申請時間

一、貸款發放對象

2022重慶武隆生源地助學貸款申請指南 2022重慶武隆生源地助學貸款申請時間

參加全國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並被全日制普通高校正式錄取的本專科學生、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生,且家庭經濟困難,家庭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持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基本費用。

二、貸款金額

全日制本科、專科學生每學年不超過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學年不超過16000元,貸款實行一年一貸。

三、貸款利息

就讀期間利息按學生就讀學校管屬分別由中央、市區財政承擔,畢業當年的8月21日起產生的利息由貸款人承擔,執行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同檔次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不上浮。

四、辦理地點與時間

申請地址:爲芙蓉中路50號(區教委大院內)。

受理時間:爲2022年8月1日至8月3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6:00(星期六、星期天除外)。

全國統一服務熱線:95593。我區諮詢電話:77722741、77729599。

五、申貸要求

首次申請貸款(首貸):登陸學生在線服務系統(,下同),完成註冊並填寫個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出貸款申請,打印《申請表》並簽字、按系統提示上傳申貸材料。未進行預申請的學生,到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現場填寫《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作爲家庭經濟困難認定依據申辦貸款。

需提交以下材料:借款學生與共同借款人身份證、戶口簿、錄取通知書原件;《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未辦理預申請的同學需現場填寫《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在校生第一次貸款需提交下列材料: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證、戶口簿、《高校學生證》(要求《高校學生證》註冊完整,否則需提交就讀學校證明)。

再次申請貸款(續貸)需提交下列材料:

現場辦理:借款學生或共同借款人其中一方持第二代有效身份證來現場辦理即可。

 遠程網上辦理:

1、遠程網上辦理僅適用續貸學生,必須由借款學生本人操作,不能委託共同借款人或其他人辦理。遠程辦理學生的身份證、就學等關鍵信息不得變更。如需變更,需攜帶相關書面證明材料到現場辦理。學生可以從系統中現有的共同借款人中選擇一位,但不得新增共同借款人,如需新增共同借款人,學生和共同借款人需要到現場辦理。

2、遠程辦理續貸的學生需自備電腦及安裝支付寶APP的智能手機。

操作流程:

1、學生登錄在線服務系統、更新個人信息。學生應在“資料完善”模塊更新個人信息。學生可以更新聯繫方式、家庭住址等信息,更新手機號碼時需要通過短信驗證。學生的身份證、就學等關鍵信息不得變更。如需變更,需攜帶相關書面證明材料到現場辦理。學生可以從系統中現有的共同借款人中選擇一位,但不得新增共同借款人,如需新增共同借款人,學生和共同借款人需要到現場辦理。

2、提交續貸申請。學生點擊“申請續貸”,系統將在手機驗證通過後進入申請頁面。學生覈實申請信息後,填寫借款金額、期限以及續貸聲明,提交申請信息。

3、選擇辦理模式。系統將提示“線上簽訂合同”或“縣級資助中心現場簽訂合同”兩個選項。學生應選擇“線上簽訂合同”,需同意《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助學貸款續貸遠程受理協議書》,同意通過電子簽名方式簽訂助學貸款合同,並明確雙方法律責任。

4、合同信息確認。系統將自動生成合同預覽信息,學生檢查合同信息,如需修改,可以返回填寫申請表界面;如無需修改,點擊確定。

5、身份認證。學生確認合同信息後,系統將彈出身份認證二維碼(僅當次有效、並存在超時機制),學生通過支付寶手機APP掃碼,根據提示進行身份認證操作。如認證失敗,可再次認證或選擇資助中心現場辦理。

6、確認提交。身份認證成功後,學生返回系統確認認證結果,完成在線申請辦理。

7、接收回執驗證短信。續貸遠程受理合同經審查通過後,將向學生手機發送回執驗證短信,包括借款人信息、合同信息以及六位數字的合同回執驗證碼;學生收到短信後登錄系統,下載並打印《受理證明》,並持《受理證明》到高校報到。

六、特別提示

1、所有學生及家長應主動出示健康碼、行程碼,掃“場所碼”,測體溫,無異常後,戴好口罩方可進入。近7天有重慶市外旅居史的學生及家長,還需主動提供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如學生及家長無智能手機,無法提供健康碼、行程碼,還需籤一份健康承諾書。辦理時,請各位學生及家長不聚集、不扎堆,保持一米距離,全程佩戴好口罩,做好個人防護。

2、根據重慶市武隆區教育委員會、民政局、應急管理局《關於進一步完善首次申請國家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學生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武教委發〔2019〕49號)要求,父母其中一方屬財政供養人員、國有企業職工且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學生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基本費用的,由所在單位領導簽字認定,並加蓋公章。父母其中一方屬村(社區)“四職”幹部且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學生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基本費用的,由鄉鎮(街道)領導簽字認定,並加蓋公章,方可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