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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重慶忠縣生源地助學貸款指南

申請條件

2022重慶忠縣生源地助學貸款指南

(一)借款學生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誠實守信,遵紀守法,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共同借款人戶籍均在忠縣;

3、已被國家批准設立的、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專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含民辦高校和獨立院校)、科研院所、黨校、行政學院、會計學院(學校名單以教育部公佈的爲準)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全日制新生(含預科生)或高校在讀的本專科學生、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生;

4、家庭經濟困難。

(二)共同借款人應滿足以下條件

1、原則上應爲借款學生的父母;如借款學生父母由於殘疾、患病等特殊情況喪失勞動能力或民事行爲能力的,可由借款學生其他近親屬作爲共同借款人;如借款人是孤兒,共同借款人則爲其他法定監護人,或自願與借款學生共同承擔還款責任,具備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且忠縣戶籍的自然人;

2、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學生父母時,其年齡應在25週歲[含]以上,55週歲[含]以下;

3、未結清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助學貸款(或高校助學貸款)的借款學生不能作爲其他借款學生的共同借款人。

助學貸款申貸流程

(一)首貸學生

1、未做預申請的同學要國家開發銀行學生在線服務系統(),完成註冊並填寫個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出貸款申請,打印《申請表》並簽字,通過預申請的同學省略此步驟;

2、填寫《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通過預申請的同學省略此步驟;

3、攜帶申請材料,與共同借款人一同前往生源地助學貸款辦理點辦理手續;

4、持生源地助學貸款《受理證明》前往高校報到,並請高校資助中心老師於當年10月10日前在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助學貸款系統錄入電子回執。

(二)續貸學生

1、登錄學生在線服務系統更新個人及共同借款人相關信息,提出續貸申請,按照系統提示填寫續貸聲明並保存;

2、攜帶申請材料,前往生源地助學貸款辦理點辦理手續;

3、持《受理證明》前往高校報到,並請高校資助中心老師於當年10月10日前在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助學貸款系統錄入電子回執。

辦理助學貸(還)款的時間及地點

貸款辦理時間:集中每年7月30日至8月31日進行,國家法定假日和週末除外。

現場還款時間:每週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國家法定假日和週末除外。

集中辦公地點:忠縣忠州街道濱江路36號忠縣教育委員會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平時辦公8樓809室,集中辦理時2樓201室)

下沉受理地點:三匯中學校內、汝溪中學校內、拔山小學校內。

助學貸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大學新生首貸出示材料

1、借款學生與共同借款人有效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及身份證正反面複印件1份;

2、大學錄取通知書原件及複印件1份;

3、戶口簿原件(如借款學生和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戶口簿上,需攜帶雙方戶口簿原件);

4、未做預申請的學生需提供《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原件1份。依據《教育部等六部門關於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指導意見》(教財﹝2018﹞16號)和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辦法,到生源地助學貸款辦理點填寫《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作爲家庭經濟困難認定依據申辦貸款;

5、申請大學生生源地補充助學貸款的低保學生需提供城鄉低保證原件及複印件,原建卡學生需提供建檔立卡脫貧農戶證明(網上查詢打印)。

(二)在校大學生首貸出示材料

1、借款學生與共同借款人有效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及身份證正反面複印件1份;

2、學期(年)註冊的學生證原件及複印件1份;

3、戶口簿原件(如果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戶口簿上,需攜帶雙方戶口簿原件);

4、提供《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原件1份。依據《教育部等六部門關於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指導意見》(教財﹝2018﹞16號)和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辦法,到生源地助學貸款辦理點填寫《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作爲家庭經濟困難認定依據申辦貸款;

5、申請大學生生源地補充助學貸款的低保學生需提供城鄉低保證原件及複印件,建卡學生無需提供貧困佐證材料。

(三)在校大學生續貸出示材料

1、學期(年)註冊的學生證原件;

2、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有效第二代身份證原件;

3、申請大學生生源地補充助學貸款的低保學生需提供城鄉低保證原件及複印件,建卡學生無需提供佐證材料。

注意:續貸學生可以通過登錄學生在線服務系統進行網上續貸,操作流程見“忠縣教育”微信公衆號(學生資助→遠程續貸),如因網絡或其他原因導致無法續貸的,可到現場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