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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出臺控煙辦法 任何人有權要求吸菸者停止吸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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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出臺控煙辦法 任何人有權要求吸菸者停止吸菸

西安出臺控煙辦法 任何人有權要求吸菸者停止吸菸

  昨天開始,陝西西安正式出臺控煙辦法,表示將從今年11月開始從嚴禁菸,尤其是公共場所和公共交通工具等室內室外,更是要嚴厲看管。辦法明確任何人有權要求違規吸菸者停止吸菸。

《辦法》指出,每年5月31日所在星期爲本市控制吸菸宣傳週,集中開展菸草煙霧有害健康宣傳活動。倡導菸草製品銷售者在5月31日停止售煙一天,吸菸者停止吸菸一天。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公共媒體,應當開展菸草煙霧有害健康的宣傳。

室內公共場所、公共交通工具及下列公共場所的室外區域全面禁止吸菸:托幼機構、兒童福利機構、中小學校、兒童公園、活動中心、教育培訓機構等以未成年人爲主要活動人羣的公共場所的室外區域。

婦幼保健機構以及主要爲孕婦和兒童提供醫療服務的醫療衛生機構的室外區域;

體育、健身場館的室外觀衆坐席、賽場區域;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禁止吸菸的室外場所。

在以上禁止吸菸場所內,不得設置吸菸室或者吸菸區。

禁止吸菸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可以根據需要,在禁菸區域周邊合適位置設置吸菸場所。

在禁止吸菸區域,任何人均有權要求吸菸者停止吸菸,或者要求該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履行義務。

吸菸者不聽勸阻或者控制吸菸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不履行勸阻義務的,任何人均有權舉報、投訴。

全市設置公開統一的舉報電話12345,將市民的舉報和投訴按照執法分工,轉給各相關控制吸菸監督管理部門。

《辦法》明確,違反規定,在禁止吸菸的場所吸菸的,由控制吸菸監督管理部門對吸菸者給予警告,並處十元罰款。

控制吸菸場所經營者、管理者未履行規定義務的,由控制吸菸監督管理部門對經營者、管理者處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