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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26萬彩禮賣掉女兒或涉罪是怎麼回事 父母涉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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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兩高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北京市律協婚姻家庭委員會副主任張荊表示,女孩還是未成年人,若父母強迫她和他人結婚,違反法律規定。若父母的行爲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檢察機關可對孩子父母提起公益訴訟,來維護孩子的合法權益,孩子也可以請求婦聯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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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涉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

“我爸媽把我賣給他們的啊。”小苦今年只有16歲,父母在她不知情的情況下,收下26萬元彩禮,並強行要求她嫁人。不情願的小苦決定逃跑。她跑到了廣東,可男方親友窮追不捨,強行將她從工廠宿舍拉回四川老家。2月14日,被強行帶回的小苦途經廣西百色田東高速服務區時,以要上廁所爲由,找到機會求助服務區工作人員幫其報警。據廣西新聞頻道,田東縣公安局接到報警後,聯繫到小苦的家人,之後小苦跟隨家人回到四川。

一名16歲少女稱家人收了26萬元彩禮將她嫁了出去,她出逃到廣東,被男方家人強行帶回,途中她謊稱上廁所,在廣西百色市田東縣報了警。媒體報道後,此事引發網友廣泛關注。2月20日下午,澎湃新聞從田東縣婦聯處獲悉,女孩今年16歲,住在四川涼山普格縣,還是未成年人,未到法定結婚年齡。2月20日,田東縣婦聯方面也已和普格縣婦聯聯繫溝通此事。同日下午,普格縣婦聯一名工作人員告訴澎湃新聞,目前相關工作人員正在覈實“16歲少女家人收26萬彩禮強迫其嫁人”一事的相關情況。

2月20日晚,四川鼎尺律師事務所主任萬淼焱在接受澎湃新聞採訪時表示,如果此事屬實,屬於典型的父母包辦的早婚。《民法典》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爲。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個人加以干涉。

父母26萬彩禮賣掉女兒或涉罪是怎麼回事 父母涉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第2張

“16歲少女逃婚”事件追蹤

萬淼焱稱,報道中女孩的遭遇,折射出這些法律知識在一些農村地區並沒有得到很好地普及,或明知有法律規定卻還按習俗辦事,父母決定孩子的婚姻,甚至包辦早婚的陋習仍然存在。她還指出,《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條規定了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指以暴力手段干涉他人戀愛、結婚和離婚自由的行爲。上述事件中,若男方明知雖送了26萬彩禮,但女孩不願意早婚從四川逃到廣東,仍夥同他人強行將女孩帶回,是強迫女孩同意與其結婚,其行爲涉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女孩可依照刑法和刑事訴訟法規定,對男方提起刑事自訴。#婦聯迴應16歲少女被父母賣掉後出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