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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會提前供暖嗎?供熱辦:再會商

近日冷空氣頻繁來襲,北京氣溫一降再降,今年是否會提前供暖?市城市管理委供熱辦相關負責人10月31日表示,本週將召開第二次氣象會商,對11月7日前後即將出現的一股冷空氣進行研判。如果在法定供暖日11月15日之前連續5天平均氣溫低於5℃,有可能提前供暖。

冷空氣頻繁來襲,北京氣溫持續走低,今年是否會提前供暖?市城市管理委供熱辦相關負責人10月31日表示,本週將召開第二次氣象會商,對11月7日前後即將出現的一股冷空氣進行研判。如果在法定供暖日11月15日之前連續5天平均氣溫低於5℃,有可能提前供暖。

10月31日,北京氣溫最高6.7℃,最低溫甚至到了-4℃。冷颼颼的天氣下,屋子裏仍沒暖氣。市城市管理委供熱辦相關負責人解釋,根據天氣情況,法定供暖日11月15日之前,未出現連續5天平均氣溫低於5℃,暫不提前供暖。

這“看天供暖”機制起始於2010年。根據《北京市供熱採暖管理辦法》,北京市的法定供暖期爲11月15日至3月15日。如果在供暖前或者停暖後,氣溫出現反常情況,供熱主管部門同市發改委、市財政局等將與氣象局進行氣象會商,對天氣形勢進行研判。

好消息是,根據氣象預測,冷空氣就要走了。

11月1日起,此次冷空氣將告一段落,氣溫緩慢回升。2日至6日,北京平原地區最低氣溫將升至0℃以上。但新一輪冷空氣將在6日影響北京,並帶來一次降水過程,預計7日夜間最低氣溫再度跌至2℃左右。

市城管委供熱辦相關負責人說,針對11月7日前後即將出現的一股冷空氣,本週將召開第二次氣象會商,研判是否提前供暖。他解釋,每一次會商都是階段性預判,因此供暖前至少要會商兩至三次。

目前,北京市1300多家供暖單位從昨日開始已具備供暖條件。上述負責人介紹,從11月7日開始,大部分供熱單位也將陸續點火試運行,在供暖日到來前提前預熱熱力管網和設備,及時發現和解決供熱問題。

追問1

供暖季時間如何確定?

供暖季的劃定參考蘇聯標準

王偉(化名)從小生活在北京,在他的記憶裏,從上世紀80年代開始,北京供暖季就從11月15日延續至3月15日。

關於北京供暖季的時間界定,最近一次明文規定可追溯至現行《北京市供熱採暖管理辦法》。該辦法於2010年4月開始施行。其中提到,北京市採暖期爲當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市人民政府可根據氣象等實際情況調整採暖期時間。

多位供熱專家均表示,我國早期的供熱體系,包括供暖季的劃定和集中供暖的形式等,主要參照的是蘇聯標準。中國工程院院士、清華大學建築節能研究中心主任江億說,供暖季的確定主要判斷北京平均氣溫是否穩定在5℃以下,就是所謂的是否入冬。

現行的《民用建築熱工設計規範》對此也有規定,北方地區的城鎮採暖期限,按照室外日平均溫度≤5℃計算,因此將室外溫度5℃作爲供暖基準溫度。並以日平均氣溫≤5℃的開始日和結束日作爲供暖初日和終日。採暖季這一概念逐漸固定。

1994年,北京出臺《北京住宅鍋爐供暖管理規定》,確定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爲採暖季。並追加提出,“根據實際情況或按照市人民政府的要求提前或者延長供暖”。

但當時,對是否提前供暖的判斷條件仍不明確。

2010年相繼施行的《北京市供熱採暖管理辦法》及《北京市臨時調整採暖期時間程序規定》將天氣會商這一研判是否提前供暖的措施逐漸細化,包括:法定供暖日11月15日之前,如未出現連續5天平均氣溫低於5℃的情況,暫不提前供暖;以及因氣候情況對居民用戶啓動供暖時間爲不早於11月1日,結束供暖時間爲不遲於3月31日。

北京工業大學建築工程學院教授陳超認爲,這套辦法讓是否決定提前供暖更有據可循。

追問2

提前供暖是否有先例?

北京10年內兩次提前供暖

從2006年至今,記者發現,10年間北京市僅兩次提前供暖,分別在2009年及2012年。當年,北京均遭遇極端天氣。

2009年11月1日,北京市已普降中到大雪,夜間甚至被六七級大風侵襲,氣溫跌至-4℃。當時,北京尚未實行“看天供暖”機制。原北京市市政市容委11月召開緊急會議,要求具備條件的企業提前供暖。

時任市供熱辦主任郭維圻曾形容,此前,北京也曾有過提前供暖情況,但這是北京首次正式公開表示,按照市政府要求提前啓動供暖工作。

正式大規模提前15天供暖,也成爲北京歷史首次。

第二次提前供暖則發生在天氣會商開始後的2012年。第一輪會商後,預測北京未來仍持續低溫,北京隨即決定啓動提前供暖。

從歷史數據來看,提前供暖並不多見。陳超認爲,是否提前供暖要考慮多個因素,比如技術層面。她解釋,北京已大範圍採取集中供暖,系統越大,惰性越大。即使溫度較低,開啓鍋爐,整個管網熱起來也需要時間。但如果這段時間氣溫回升,供暖已無法停止,會造成大量浪費。

江億表示,相對分戶供暖,大規模集中供熱很難快速根據氣溫有所反應,這也是集中供暖的侷限。在這個層面,江億和陳超均認爲,從氣溫變化、技術及能耗角度,11月15日集中供暖有一定合理性。

但也有專家提出疑問,目前,社會發展提升,供暖時間也應更人性化,除考慮氣溫是否進入冬季,以及建築標準外,還應關注到室溫變化是否適宜市民居住。

追問3

提前供暖的成本如何算?

提前15天供暖財政多掏35億元

是否提前供暖,財政負擔成本也是考慮的重要一環。

陳超說,供暖在北京算作福利,政府會給予各供暖企業一定補貼。從燒煤到如今大面積使用天然氣,成本升高,補貼也在變化。江億進一步解釋,目前,北京取暖費主要按照供熱面積收取,一旦供熱時間延長,成本將大幅增加。

根據報道,北京市政府每年補貼給供熱企業的資金在20億元到30億元左右。這些補貼直接發放給供熱企業。目前,北京共1300多家供暖單位。

2009年,北京提前供暖,曾給予供暖企業全額補貼。

根據當年下發的《北京市市政市容委關於2009-2010採暖季提前供熱的通知》,對因提前供熱給供熱企業帶來燃料成本增加以及其他相關水、電消耗和人工費用等,市政市容委將同財政部門測算後給予全額補貼。

此前,市供熱辦相關負責人曾介紹,北京對提前供暖補貼的費用爲:供熱總面積×每平米補貼標準×提前供暖的天數=政府補貼的費用。而2009年對提前供暖企業按照每平米補貼0.41元的標準發放。

以2015年冬北京居民供熱面積5.7億平方米計算,如果提前15天供暖,按照2009年每平米0.41元的補貼標準,政府全額補貼,將負擔約35億元。也就是說,政府要在常規補助供熱企業20億元的基礎上,再負擔35億元。

江億認爲,北方供暖本來就帶有半福利性質,提前供暖後,財政成本大幅增加,也是政府決策要考慮的因素。

2006年以來北京供暖時間

2006年11月15日至3月15日

2007年11月15日至3月15日

2008年11月15日至3月15日

2009年11月1日至3月15日

2010年11月15日至3月15日

2011年11月15日至3月15日

2012年11月3日至3月15日

2013年11月15日至3月17日

2014年11月15日至3月15日

2015年11月15日至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