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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低保就業補貼政策 重慶低保人員就業補貼標準

重慶低保就業補貼政策 重慶低保人員就業補貼標準

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

重慶低保就業補貼政策 重慶低保人員就業補貼標準

(一)補貼對象

1、招用2020屆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與其簽訂勞動合同,並按規定連續繳納半年以上社會保險費的中小微企業。

2、招用我市戶籍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登記失業的低保家庭人員、零就業家庭人員、農村建檔立卡貧困家庭人員、去產能企業職工中的“4050”人員和殘疾人員、殘疾離校2年內高校畢業生,與其簽訂勞動合同,並按規定連續繳納1年以上且仍在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各類企業。

(二)補貼標準

1、對招用2020屆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的中小微企業,按2000元/人標準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

2、對招用符合條件就業困難人員的各類企業,按照6000元/人標準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

同一人員只享受一次補貼,不重複享受。

(三)補貼程序

1、申請。中小微企業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連續繳納半年以上社會保險費後,各類企業招用符合條件就業困難人員連續繳納1年以上社會保險費後,可向參保地區縣(自治縣)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申請補貼,填報申請表(附件1)、人員花名冊(附件2)。

2、審覈。區縣(自治縣)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比對就業失業登記、企業參保等信息。

3、公示。區縣(自治縣)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將擬享受補貼的申請企業、補貼標準、補貼金額等情況在企業所在地街道(鄉鎮)公示,公示期爲5個工作日。

4、確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區縣(自治縣)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將符合條件的申請企業資料送財政部門確認。

5、劃撥。區縣(自治縣)財政部門在每季度首月底前將補貼資金劃入企業賬戶,並將經費劃撥情況反饋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

(四)其他事項

中小微企業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受理截止期限爲2021年6月30日。各類企業招用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受理截止期限爲2020年12月31日。用人單位招用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期間享受社會保險費階段性減免的,減免月數計入繳納社會保險費月數。本通知印發之日起,《關於進一步完善就業相關扶持政策申領程序的通知》(渝人社發〔2018〕174號)中崗位補貼政策停止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