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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低保申請計入家庭收入的項目有哪些 重慶低保申請計入家庭收入的項目

重慶低保申請計入家庭收入的項目有哪些 重慶低保申請計入家庭收入的項目

家庭收入計算項目主要包括:

重慶低保申請計入家庭收入的項目有哪些 重慶低保申請計入家庭收入的項目

一、工資性收入。

指因任職或者受僱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僱有關的其他所得。

穩定就業或長期在外務工人員的工資性收入,按用人單位勞資部門出具的工資性收入證明計算;不能提供證明或所提供證明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

季節性短期務工人員工資性收入,根據當地同行業收入標準,按實際務工月(天)數計算。

工資性收入可適當扣除必要的就業成本,具體扣除比例由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制定。

二、家庭經營淨(純)收入。

指從事生產、經營及有償服務活動所得。包括從事種植、養殖、採集及加工等農林牧漁業的生產收入;從事工業、建築業、手工業、交通運輸業、批發和零售貿易業、餐飲業、文教衛生業和社會服務業等經營及有償服務活動的收入。

種植、養殖、採集及加工等農林牧漁業(規模化種植、養殖除外)收入,可以按照當地統計部門公佈的農村常住居民經營淨收入中的第一產業指標爲覈算基數,根據家庭成員勞動力系數指標折算覈定。勞動力系數指標由各區縣(自治縣)根據家庭成員勞動能力狀況、喪失勞動能力程度合理確定,並考慮家庭成員間履行贍養、扶養、撫養義務的負擔情況。

三、財產性收入。

包括動產收入和不動產收入。動產收入是指出讓無形資產、特許權等收入,儲蓄存款利息、有價證券紅利、儲蓄性保險投資以及其他股息紅利,集體財產收入分紅和其他動產收入等;不動產收入是指轉租承包土地經營權、出租或者出讓房產以及其他不動產收入等。

財產租賃、轉讓或變賣收入按租賃、轉讓或變賣協議(合同、票據)計算;不能提供租賃、轉讓或變賣協議(合同、票據)或租賃、轉讓、變賣協議(合同、票據)價格明顯偏低的,按當地同類財產的市場租賃、轉讓或變賣價格計算。

儲蓄存款利息、有價證券紅利、投資股息紅利、集體財產收入分紅等按實際收入計算。

土地、林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收入按有關規定據實計算。

四、轉移性收入。

指國家、單位、社會團體對居民家庭的各種轉移支付和居民家庭間的收入轉移。包括贍養費、扶養費、撫養費,養老金(基礎養老金除外)、失業保險金,一次性安置費、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遺屬補助金、商業保險金、賠償收入,接受遺產收入、接受捐贈(贈予)收入等。

贍養、撫養、扶養費,有調解書、判決書或者協議書的,按文書確定的金額認定;無文書確定的,每位被贍養、撫養、扶養人的贍養、撫養、扶養費收入按義務人家庭月人均收入減去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後餘額的20%計算。

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有下列情形的,視爲暫無贍養、撫養、扶養能力,不計算贍養、撫養、扶養費:

1、屬特困供養人員;

2、家庭中有重特大疾病患者、重度殘疾人,造成家庭支出過大,實際生活困難的。

從政府或企事業單位領取的一次性安置費、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應扣除以下費用:經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證實,家庭成員已參加(續)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的,應扣除參(續)保人員從參(續)保之月至達到法定領取養老保險金年齡期間應繳納的參保費用(按以個人身份參保當年的繳費標準計算);家庭實際支付且能提供有效支付證明的重大疾病支出和因災支出等必要開支費用。因城建、危舊房改造、拆遷、土地徵用等領取的一次性相關補償費,應當扣除自住房屋購建重置費用。扣除後的結餘部分按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逐月分攤計算,計完爲止。

五、經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應當計入家庭收入的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