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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職時還享有5天年假嗎 辭職了年假怎麼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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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年假是根據勞動法的規定企業給員工的帶薪假期,那有的人辭職時還享有5天年假嗎?這就要看你的具體情況了,休年假都是自主休的,如果你在離職前休年假都是可以的,如果辭職了年假怎麼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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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離職時,如折算後有剩餘年休假,用人單位應按照其日工資收入的300%(包括正常工資中已支付的100%,需再另行支付2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職工在離職前已休年休假多於折算應休年休假的天數,法律規定不能扣回。爲了避免帶薪年假糾紛,用人單位可以通過放假等方式安排即將離職的員工休滿當年度應休年假。

正常職工帶薪年假工資計算辦法

職工新進用人單位且符合享受當年帶薪年休假條件的,當年度年休假天數按照在本單位剩餘日曆天數折算確定,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具體折算辦法爲(當年度在本單位剩餘日曆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

辭職時還享有5天年假嗎 辭職了年假怎麼算 第2張

帶薪休假

案例釋明:小王自2008年7月份畢業時開始在a公司上班,後於2009年9月1日跳槽到b公司。問:小王應當從什麼時候起開始在b公司享受帶薪年假?根據《帶薪年假實施辦法》第五條的規定,小王進入b公司時,已連續工作一年以上,就應當具備了開始享受帶薪年假的資格。同時,根據該條第二款的規定:“前款規定的折算方法爲:(當年度在本單位剩餘日曆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我們還可以計算出2009年小王在b公司所能享受的帶薪年假的天數。當年剩餘的“日曆天數”爲122天,他今年的年休假天數應爲(122÷365)×5天≈1.67天。由於0.67天不足1整天,因此他在今年的年休假天數是1天。

除由職工本人因個人原因不休且做出書面放棄休假權利的承諾外,用人單位應在本年度內對職工未休年假的天數按照其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工資報酬。

1)如果用人單位想免除支付未休帶薪年假的義務,必須有證據證明是因爲勞動者個人原因放棄休帶薪年假,且應當是書面證據。

2)未休帶薪年假工資一般應當在當年度支付,否則就可能構成拖欠職工的工資的行爲。勞動者有權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8條,通知解除勞動合同並可以向用人單位主張被迫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

3)帶薪年假一般應在一個年度內安排,用人單位確因工作需要跨1個年度安排年休假的,應徵得職工本人同意,並保留同意的證據。

辭職時還享有5天年假嗎 辭職了年假怎麼算 第3張

休假

上一年未休完的年假怎麼辦

《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並考慮職工本人意願,統籌安排年休假。用人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年休假或者跨1個年度安排年休假的,應徵得職工本人同意。”

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實際情況採取以下方法:

①徵得職工本人同意(或根據職工申請),安排職工在下一個年度休假;

②對當年度未休完年休假的職工進行工資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