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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和管制有什麼區別 拘役和管制的區別

生活1.72W

拘役和管制都屬於法律上懲罰的種類,那麼拘役和管制有什麼區別呢?

拘役和管制有什麼區別 拘役和管制的區別

管制是我國刑法規定的一種量刑種類,是對罪犯不予關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機關執行和羣衆監督改造的刑罰方法。判處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單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勞動,在勞動中應當同工同酬。管制的期限爲3個月以上2年以下,數罪併罰時不得超過3年。 

拘役是短期剝奪犯罪人自由,就近實行勞動的刑罰方法。拘役由公安機關在就近的看守所或者其他監管場所執行,在執行期間,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拘役的期限爲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數罪併罰時不得超過1年。

如果犯罪分子所犯罪行情節較輕則會被法院判處拘役刑罰,旨在短期內強制犯人進行勞動改造並剝奪犯人短期內的人身自由。

拘役和管制有什麼區別 拘役和管制的區別 第2張

拘役、管制和行政拘留的區別是:

(1)性質不同。拘役是刑罰種類之一;行政拘留屬於治安行政處罰。

(2)適用的對象不同。拘役適用於犯罪分子;行政拘留適用於違反治安管,尚未達到犯罪程度的行爲人。

(3)適用的機關不同。拘役由法院適用,而行政拘留則由公安機關適用。

(4)依據的法律不同。拘役的適用以刑法爲依據;行政拘留的適用以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爲依據。

(5)期限不同。拘役的期限爲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行政拘留的期限爲1日以上15日以下。拘役主要適用於罪行較輕、但仍需短期關押改造的犯罪分子。

標籤:管制 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