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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爾頓制是誰提出來的 道爾頓制的確立者是誰

生活2.77W

“道爾頓制”是由美國教育家帕克赫斯特在20世紀初創行的一種個別化教學形式,道爾頓理念與現代教育理念的核心內涵一脈相通,對學校轉型具有寶貴的實踐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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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爾頓制的主要內容

道爾頓制,一譯“道爾頓計劃”。其原則主要有兩條:一是自由,即學生在身心方面都能自己計劃自己的事情,自己剋制自己的活動,以此培養學生自我教育的能力;二是合作,即打破班級界限,強調團體活動中的合作和交互作用,以使學生在民主合作的氛圍中得到發展。

道爾頓制實施的具體措施

1、師生訂立公約。教師把各種學習內容製成分科目的作業大綱,學生根據自己的意願在難易不同的幾種作業指定中作自由選擇,確定一個月內的作業任務,和教師簽訂學習契約。

2、學生自行學習,即按照自己的興趣,自由支配時間,在各作業室自學。作業室按學科設置,其中置備相應學科所需的參考書刊、圖表、模型、標本、實驗器材和黑板。學生圍坐在長桌上自修,可相互討論。當遇到不能解決的問題,可請教作業室的教師。如問題具有普遍性,教師也可把同進度的學生召集起來作集體講解。

3、作學習進度登記。學生的學習進度分別登記在三張表上,其中作業室記錄表登記該作業室每一個學生的進度;學生公約表登記該學生各學科的學習進度;年級表登記一個年級中每個學生每週學習的進度情況。教師對學習進度慢的給予幫助,對快的設法進一步挖掘其潛力。學生在當月各科作業均完成並檢查合格後,可換取下個月的公約。學校沒有畢業時間限制,也沒有升留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