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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官員的等級劃分 古代官員職位和等級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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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子》記載,君王給人授官分爲六個等級。第一叫“師”,第二叫“友”,第三叫“大臣”,第四叫“左右”,第五叫“侍御”,第六叫“廝役”。古代官位等級即古代官職,涉及官署名、官名、官員的職掌等方面。各朝代的情況,也不盡相同。大體可分爲中央官職和地方官職兩大類。

古代官員的等級劃分 古代官員職位和等級劃分

秦漢主要行政區是郡。郡的長官,秦稱郡守,漢稱太守。隋唐主要行政區是州,州官稱刺史,屬官有長史、司馬等。唐代在一些軍事重鎮,設節度使,屬官有行軍司馬、參謀、掌書記等。宋代州官稱知州,縣官稱知縣。明清改州爲府,稱統知府。

古代官員的等級劃分 古代官員職位和等級劃分 第2張

中國古代官制中存在着兩類官職:一類具有實際行政職能,另一類則代表官僚的品位高下。秦漢以降,歷代品位性等級的形態、來源,品位性官職的數量、類別紛繁複雜並且因時而異,其每一細微變化都可以折射出相關政治變遷,解析其中的原因可以顯示出中國古代政治體制的一些重要特點。

古代官員的等級劃分 古代官員職位和等級劃分 第3張

它們具有不容忽視的品位意義:用於增添資望、賦予待遇、確認品階,以及提供起家官職或遷轉階梯,提供候選、儲才或安排冗散之位。前面徵舉的長串官銜,其中有許多就是這類官號。當然,在職能性和品位性官職之間,也存在大量既有職能、又有很濃的品位色彩的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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