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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河南高溫補貼標準及發放時間一覽表

導語:河南的高溫補貼是以天爲單位進行發放的,也就是說,單位要每天向達標對象發放相應高溫費,至於發放時間,河南沒有明確規定,一般按照國家標準是6月-9月。下面我們一起來通過2019年河南高溫補貼標準及發放時間一覽表,瞭解河南高溫補貼最新情況。

2019年河南高溫補貼標準及發放時間一覽表

2019年河南高溫補貼標準及發放時間一覽表

河南高溫補貼

根據河南省《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從事室外作業(日最高氣溫達35℃以上)和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環境作業的人員,用人單位應給每人每月發放高溫補貼。對於高溫補貼的發放,河南省執行標準是每人每個工作日10元。勞動者已經依法享受高溫作業崗位津貼的除外。根據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因提高高溫補貼而降低勞動者工資,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高溫補貼。

高溫補貼發放時間尚未確定,按往年的話一般爲6月到8月,共3個月。

此外,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高溫的標準,則以省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部門發佈的爲準。

按照《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規定,高溫補貼標準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狀況適時調整。然而,根據目前物價的飛速上漲,河南是否能提高高溫補貼標準?對此,河南省人力資源保障廳表示,河南今年還沒有新標準出臺。

防署降溫費與高溫補貼是一回事嗎?

2019年河南高溫補貼標準及發放時間一覽表 第2張

高溫費

高溫補貼是體現政府關心勞動者的一項制度保障。爲保證高溫條件下經濟建設和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關心勞動者安全和身體健康,國家規定,在適當提高職工夏季清涼飲料費發放標準基礎上,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向勞動者支付高溫補貼。

法律依據:

《關於試行企業高溫津貼制度的通知》中,明確規定了企業在高溫天氣下繼續安排生產,又無法保證適當工作環境的,須按日支付高溫津貼。同時規定了高溫津貼應當以法定貨幣形式發放給職工,不得以實物或有價證券代替。應注意的是,高溫津貼是以工作環境爲發放條件的勞動保護措施,與本市規定的職工普遍享受的福利項目防暑降溫費不同,二者不能相互代替。

衛生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全國總工會聯合下發的通知:

1、要求各地用人單位應當在高溫天氣期間,根據生產特點和具體條件,在保證工作質量的同時,適當調整夏季高溫作業勞動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減輕勞動強度,減少高溫時段作業,保證安全生產,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在高溫情況下工作不僅僅是一種殘酷的行爲,對於職工來說,也是存在着許多即將發生的危險情況的,如果一個人出在持續的高溫環境中,不僅僅是會中暑,嚴重的更是會造成死亡,所以說,對於高溫天氣的補貼是必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