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谷

位置:首頁 > 世界之窗 > 天氣常識

2018公務員高溫補貼規定 公務員領高溫津貼違規嗎

本站  公務員領高溫津貼違規嗎?很多人認爲高溫補貼只有那些在裸露室外烈日下工作的勞動者纔有,但其實不是的,在室內工作的勞動者也有勞動補貼的,而且,勞動補貼是按照環境溫度來選擇發放對象的,並不是按照職業來區分,所以,公務員是有高溫補貼的,下面我們來看看2018公務員高溫補貼規定。

2018公務員高溫補貼規定 公務員領高溫津貼違規嗎

2018公務員高溫補貼規定 公務員領高溫津貼違規嗎

高溫補貼

根據2012年修訂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據相關報道,已有28省明確高溫補貼發放,並且部分地區上調。包括山東、陝西等地。

去年,山東省將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的津貼從120元漲到了200元;非高溫作業人員從80元漲到了140元。這也是該省自2006年以來首次上調。陝西高溫津貼標準由原來的每人每天10元提高到25元。

另外,河北省也在去年指定了夏季高溫津貼試行標準。根據該標準,從事露天作業的勞動者每人每小時(含加班加點)1.5元;沒有防暑降溫設備或有防暑降溫設備但達不到降低工作場所溫度效果的室內勞動者每人每小時(含加班加點)1元。

從高溫補貼發放時間來看,各地也因氣候條件差異有所區別。如,北京、山西等北方地區的發放時間段爲6到8月,而海南省的發放時間長達7個月,從4月到10月。

河北省因南北跨度長,氣溫差別大等原因,實行夏季高溫補貼差別時長。其中,冬季取暖標準不超過4個月(含4個月)的市、區、縣(市),每年從5月21日至8月31日執行;冬季取暖期標準超過4個月(不含4個月)的市、區、縣(市),每年從6月11日至8月20日執行。

廣東不發高溫津貼最高罰1萬元

高溫補貼

按照規定,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及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高溫津貼,用人單位不得因發放高溫津貼而降低勞動者工資。需發放高溫津貼但用人單位沒有發放的,勞動者可以向用工所在地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投訴,相關單位將面臨《廣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所規定的處罰,即由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給予補發,逾期未改正的,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對高溫津貼發放雙方存在勞動爭議的,也可以通過勞動爭議處理程序解決。

省人社廳提醒,高溫天氣將至,用人單位需按照高溫津貼的標準和發放辦法,及時做好發放高溫津貼等工作準備,加強高溫天氣勞動保護。

高溫補貼申請書範文

我爲公司 ***部門的員工,員工編號爲*****。現因夏季來臨,根據衛生部衛監督發[20xx]186號關於進一步加強工作場所夏季防暑降溫工作的通知以及廣東省六部委的規定在崗職工夏季高溫津貼標準爲: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50元,非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00元。經濟欠發達地區確需降低標準的,可由地級市人民政府在下浮20%的範圍內確定,並報省勞動保障廳備案。高溫津貼標準在每年6月、7月、8月、9月、10月發放。

我作爲**部門一名員工,根據上述規定,公司應當在6-10月之間每月支付我*****元作爲高溫補貼。特提出申請,望公司依法支付。

申請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