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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城鄉居民醫保報銷比例是多少 東莞城鄉居民醫保報銷流程指南

導語:醫保可以說基本上是所有人都知道的,而且很多人去找工作最想要的就是公司會不會給買五險一金,而且五險一金也包括了我們需求的養老、醫療、工傷、養老、失業等等的保險,因爲五險一金能夠給我們帶來安全感,那麼下面就去看看東莞城鄉居民醫保報銷比例是多少?東莞城鄉居民醫保報銷流程指南!

東莞城鄉居民醫保報銷比例是多少 東莞城鄉居民醫保報銷流程指南

居民醫保

東莞城鄉居民醫保報銷比例是多少

門診報銷比例

參保人在其社區門診就醫點就醫發生符合規定的門診基本醫療費用,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按70%支付。按規定簽訂家庭醫生服務協議的參保人(以下簡稱“簽約參保人”)按75%支付。

參保人在其社區門診就醫點就醫,主診醫生可根據病情診治需要爲參保人辦理轉診,轉診到本園區、鎮(街)定點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發生符合規定的門診基本醫療費用,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按70%支付,簽約參保人按75%支付;轉診到本市二級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門診基本醫療費用,按50%支付;轉診到本市三級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門診基本醫療費用,按35%支付;轉診到其他醫療機構所發生的門診醫療費用,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參保人在定點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服務時間外,因急診直接到本園區、鎮(街)定點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就醫發生的門診基本醫療費用,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按70%支付,簽約參保人按75%支付。

參保人因急、危重病就近在本市醫療機構門診搶救產生的基本醫療費用,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按70%支付,簽約參保人按75%支付。

參保人按照特定門診規定發生的基本醫療費用,在其病種基本醫療費用限額內,由社會醫療保險基金按75%支付。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達到第十六條規定繳費年限的參保人,上述支付比例增加5個百分點。

 住院報銷比例

參保人因疾病住院發生的起付標準以上的基本醫療費用,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按以下規定在基本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以內進行支付。

(一)參保人每次住院起付標準按市內、外醫療機構等級確定爲:市內三級醫療機構1300元,二級醫療機構800元,一級及以下醫療機構500元;市外三級醫療機構2000元,二級醫療機構1500元,一級及以下醫療機構1000元。

東莞城鄉居民醫保報銷比例是多少 東莞城鄉居民醫保報銷流程指南 第2張

醫保

14週歲以下的兒童起付標準按上述標準的50%確定。

參保人在本市定點醫療機構範圍內連續住院(出院後次日內辦理入院)且符合轉院規定的,連續計算起付標準,按轉診前後最高等級醫療機構的起付標準確定。

參保人每次住院發生的基本醫療費用在起付標準以下的,由個人支付。

(二)參保人每次住院發生的起付標準以上部分的基本醫療費用,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按以下年度累計分段支付:

1.在本市一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的,基本醫療費用不足或等於8萬元的,按95%支付;8萬元以上,不足或等於16萬元的,按85%支付;16萬元以上,按75%支付;

2.在本市二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的,基本醫療費用不足或等於8萬元的,按90%支付;8萬元以上,不足或等於16萬元的,按80%支付;16萬元以上,按70%支付;

3.在本市三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的,基本醫療費用不足或等於8萬元的,按85%支付;8萬元以上,不足或等於16萬元的,按75%支付;16萬元以上,按65%支付。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達到第十六條規定繳費年限的參保人,上述各段支付比例增加5個百分點。

聯網報銷流程

參保人辦理住院手續時,出示本人的社保卡,並按醫院的規定預付押金。出院時,支付個人負擔費用,其餘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院按規定結算。

 門診報銷流程

一、參保人在選定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掛號處掛號,就診後出示社會保障卡、門診處方、門診病歷等提出門診就醫報銷申請。

二、工作人員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時做出是否受理門診就醫報銷決定。經審查,參保人符合申請資格,並材料齊全、格式規範、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門診就醫報銷;參保人不符合申請資格的,工作人員告知不予受理門診就醫報銷原因;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員一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三、參保人配合工作人員人員做好身份信息覈實工作。

東莞城鄉居民醫保報銷比例是多少 東莞城鄉居民醫保報銷流程指南 第3張

醫保

四、門診就醫報銷,工作人員對符合結算資格,並材料齊全、格式規範、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辦理現場結算,參保人支付個人自付金額,領取相關單據;由於系統故障等原因未辦理現場結算的,工作人員告知參保人按照門診零報的流程,在就診後2個月內到所屬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辦理零報。參保人不符合結算資格或標準的不予辦理現場結算,工作人員告知不予辦理現場結算原因;材料不齊全、格式不規範、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辦理現場結算,工作人員一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住院報銷流程

一、參保人通過現場方式提出申請,按要求提交紙質申請材料。

二、工作人員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時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決定。經審查,參保人符合申請資格,並材料齊全、格式規範、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參保人因不符合申請資格的,不予受理,出具《東莞市社會保險待遇退單通知書》由參保人簽字確認後交參保人。材料不齊全、格式不規範、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填寫《東莞市社會保險醫療及生育待遇申領補資料通知單》由參保人簽字確認後交一聯參保人並一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三、受理後,審查人員對材料進行書面審查,在承諾辦理時限內作出批覆。

四、參保人符合法定資格、標準且材料齊全、格式規範、符合法定形式的,准予通過,結束系流程;參保人不符合法定資格或標準的,不予通過,出具《東莞市醫療保障零星報銷退單通知書》交參保人,告知參保人不予通過原因;材料不齊全、格式不規範、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東莞市醫療保障零星報銷補資料通知單》交申請人補充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