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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一次性失業保險金的計算方式 東莞一次性失業保險金怎麼計算

導語:失業保險相信大家也都知道,而且在面試的時候大家最關心的肯定也是工資和社保的問題吧,現在基本上公司都會給我們繳納五險一金,並且社保裏面最受大家關注的就是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了,那麼下面就一起去看看東莞一次性失業保險金的計算方式和東莞一次性失業保險金怎麼計算?

東莞一次性失業保險金的計算方式 東莞一次性失業保險金怎麼計算

失業

 東莞一次性失業保險金的計算方式

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一次性失業保險金計發標準的通知,一次性失業保險金的計算方式如下:

(一)失業人員失業保險繳費年限滿12個月計發的一次性失業保險金爲其本人失業保險關係所在地級以上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的90%;參保每增加12個月,其可申領的一次性失業保險金相應增加其本人失業保險關係所在地級以上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的90%;最多可申領的一次性失業保險金不得超過其本人失業保險關係所在地級以上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的90%乘以24的乘積;參保繳費不足12個月的部分,不計發一次性失業保險金。

(二)失業人員前次失業有尚未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的,該部分的一次性失業保險金按照尚未領取期限的月數乘以60%再乘以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的90%計發。

(三)失業人員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當月申領一次性失業保險金的,一次性失業保險金爲其本人失業保險關係所在地級以上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的90%;失業人員年齡距離本人法定退休年齡當月不滿24個月的(含申領當月和法定退休年齡當月),其一次性失業保險金的計發按本條第(一)款規定執行,但最多不得超過其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所剩月數(含申領當月和法定退休年齡當月)與其本人失業保險關係所在地級以上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的90%的乘積。

(四)失業人員雖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但已領取養老保險待遇的,不得申領一次性失業保險金。

(五)失業人員按本條規定計發的一次性失業保險金少於按本人失業前12個月平均繳費工資40%乘以繳費年限的,可補足相應差額,但一次性失業保險金總額不得超過其本人失業保險關係所在地級以上市月最低工資標準90%乘以24的乘積。

東莞一次性失業保險金的計算方式 東莞一次性失業保險金怎麼計算 第2張

失業

東莞一次性失業保險金怎麼計算

實際繳費年限(即未核待遇繳費月數/12,直接取整數,≦24個月)*東莞市最低工資1720*90%+上次剩餘待遇月數*60%*東莞市最低工資1720*90%。

距離法定退休年齡月數不滿24個月的保底限高:1≦實際繳費年限≦距離法定退休年齡月數。

按上述計算辦法少於實際繳費年限*失業前12個月平均工資*0.4,可補足相應差額。

領取時間:

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

參保人蔘保所在鎮(街)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具體時間以受理業務所屬的鎮(街)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爲準

1、失業保險申領一定要本人辦理,不可以代辦;建議申請人網上申請辦理。

2、如丟失身份證,可以用臨時身份證。

3、按照《廣東省失業保險條例》規定,東莞社保制定的失業保險金流程:失業人員本月申請按月領取失業保險金,次月社保經辦機構彙總發放上月失業保險金,再進行彙總上月失業保險代繳醫療數據,轉社保經辦機構財務科進行繳納上月基本醫療保險費用,基本醫療保險到賬處理。(如失業待遇期爲202001-202012月的,那麼失業代繳醫療參保期爲202001-202012。)

4、東莞市已於2020年8月中旬上線省集中式系統,依據省系統規則,當月有參保的,從次月開始計算失業金開始年月。

東莞一次性失業保險金的計算方式 東莞一次性失業保險金怎麼計算 第3張

失業

失業保險的作用是什麼

第一個,失業保險可以更好的保障失業職工的基本生活保障,這是失業保險制度的基本作用,每個人都不能夠保證自己這輩子都不會失業,失業保險就是我們失業之後的一種保障,對於失業者來說這個作用是非常重要的。

第二個,促進失業職工再就業,失業保險主要目的就是緩解個人暫時經濟壓力爲主要,促進失業職工再就業是根本。對於失業職工本人來說,可以通過領取基本失業保障金,基本生活得到一定保障,如果想要學習轉業的話,這個時候我們最起碼可以得到基本保障。

第三個,促進和保證社會穩定,由於失業救濟可以保障我們的基本生活,因此可以防止不必要的事情發生;失業保險具有非常不錯的促進就業功能,還可以解除職工對勞動制度改革的後顧之憂,增加信心和希望。

第四個,可以維護和實現勞動者基本社會權益重要方面的明確規定,失業是依法享受社會保險的情形,勞動者在失業情況下可以獲得基礎幫助以及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