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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居民醫保特病辦理指南(種類+申報+報銷) 居民醫保特病辦理指南

生活3.3W

重慶醫保的特病種類有23類,分別是:

1、惡性腫瘤放療、化療、鎮痛治療;

2、腎功能衰竭病人的透析治療;

3、腎臟、肝臟、心臟瓣膜、造血幹細胞移植術後的抗排異治療;

4、糖尿病I型、Ⅱ型;

5、系統性紅斑狼瘡;

6、高血壓病(1級高血壓中高危和很高危、2級高血壓、3級高血壓);

7、冠心病;

8、風溼性心瓣膜病;

9、腦血管意外後遺症(腦梗死、腦出血蛛網膜下腔出血後遺症);

10、支氣管哮喘、慢性支氣管炎伴阻塞性肺氣腫、慢性肺源性心臟病;

11、肝硬化(失代償期);

12、再生障礙性貧血;

13、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礙(抑鬱躁狂症)、偏執性精神障礙;

14、結核病;

15、血友病;

16、重度前列腺增生(55歲以上);

17、類風溼性關節炎;

18、帕金森病;

19、肌萎縮側索硬化症;

20、骨髓增殖性疾病(真性紅細胞增多症、原發性血小板增多症、原發性骨髓纖維化症);

21、丙型肝炎;

22、慢性乙型肝炎病毒(HBV)感染

23、肺移植術後的抗排異治療。

按月集中診斷辦理流程

1、申報

只要是在我市參保的參保人,居住在本市各區縣,可在各區縣就近申報和體檢。

本人或其委託人向參保所在區縣醫保局或其指定的機構申報。

所需資料:《重慶市醫療保險特殊疾病申報表》;身份證或社保卡原件;近期2張1寸免冠照片;委託他人辦理需要被委託人的身份證原件以及雙方簽字的委託書。

2、體檢

參加區縣醫保局每月組織的集中體檢

所需資料:本人的病史資料包括既往住院(就診)病歷及相關檢查、診斷證明材料等。

3、發證

體檢鑑定後符合特病資格的人員發放特病證

快捷直接辦理流程(特殊情況)

參保人員患結核病,精神病,惡性腫瘤的放(化)療和鎮痛治療,腎臟、肝臟、肺、心臟瓣膜、造血幹細胞移植術後的抗排異治療,腎功能衰竭的門診透析治療的,以及病情危重、臥牀不起或高齡病人等特殊情況參保人可不參加集中體檢,直接快捷辦理。

1、申報

本人或其委託人向參保所在區縣醫保局或其指定的機構申報。

所需資料:《重慶市醫療保險特殊疾病申報表》。

2、辦理

到區縣醫保局指定的(或市級明確的)具備相關鑑定資格的醫院進行診斷

申報人(帶上身份證及身份證複印件)或被委託人、監護人(帶上申報人和被委託人身份證、申報人身份證複印件和委託書)攜帶申報人以下資料:

《重慶市醫療保險特殊疾病申報表》、與申報病種相關的門診病歷原件、住院病歷複印件(加蓋醫院專用章)、檢查資料原件(或複印件加蓋醫院專用章),以及社會保障卡原件,到醫保局指定的(或相關文件明確的)具備相關鑑定資格的醫院檢查鑑定,原則上不作重複檢查,檢查鑑定結束,醫院爲申報人出具《重慶市醫療保險特殊疾病診斷證明書》。

3、發證

憑醫院出具的《重慶市醫療保險特殊疾病診斷證明書》到區縣醫保局辦理特病證

重慶市居民醫保特病報銷:特殊疾病沒有門檻費(注意報銷支付限額(封頂線)特病門診與住院合併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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