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紹興的別稱是什麼

春秋時期:於越民族、越國。

紹興的別稱是什麼

秦:會稽、大越、山陰。

隋:越州。

宋:紹興。

從新石器時代中期的河姆渡文化開始,紹興至今已有約7000年曆史。越國古都建於公元前490年,距今已有近2500年建城史。

春秋時期,於越民族以今紹興一帶爲中心建越國,成爲春秋列國之一。秦王政二十五年(前222),定江南,降越君,以越地置會稽郡,轄今江蘇南部和浙江大部20餘縣,治吳(今蘇州)。西漢武帝元封五年(前106),會稽郡受督於揚州刺史部,時領26縣,在今浙江境內有18縣。東漢永建四年(129),分會稽郡置吳郡,錢塘江以南仍爲會稽郡,治山陰(今紹興)。晉太康二年(281),以會稽地封驃騎將軍孫秀,以郡爲國,稱會稽國。隋開皇九年(589)平陳,省郡縣,廢會稽郡。同時並山陰、永興、上虞、始寧爲會稽,並餘姚、勤、鄮入句章縣,設吳州,治會稽縣,轄會稽、諸暨、剡、句章4縣。隋煬帝大業元年(605),廢吳,以原吳州境置越州,是爲越州名稱之始,轄縣不變。南宋建炎四年(1130),高宗駐蹕越州,於翌年改元紹興,升越州爲紹興府,是爲紹興名稱之由來。府治設山陰,轄山陰、會稽、諸暨、蕭山、餘姚、上虞、嵊縣、新昌8縣。

民國元年(1912)2月,廢府,實行省、縣兩級制,原紹興府轄縣直屬浙江省。24年,設紹興行政督察區,轄紹興、上虞、餘姚、嵊縣、新昌、諸暨、蕭山7縣,專員公署駐紹興縣。25年,改紹興爲第三行政督察區,轄縣不變。37年,改名爲第二行政督察區,轄14縣(改蕭山爲省直屬,增轄鄞縣、慈溪、定海、鎮海、奉化、象山、寧海、四明8縣),專員公署駐餘姚。

1949年5月7日紹興解放。6月設浙江省第十專區,轄紹興市和紹興、上虞、嵊縣、新昌、諸暨、蕭山、會稽7縣。10月改爲紹興專區。1952年1月撤銷紹興專區,所轄市、縣分劃省政府直屬和寧波、金華專區。1964年9月復設紹興專區,轄紹興、上虞、嵊縣、新昌、諸暨5縣。1968年5月改名爲紹興地區,併成立紹興地區革命委員會。1978年9月改名爲紹興地區行政公署。1983年7月,撤銷紹興地區,設省轄紹興市至今,爲全國68個省會和中心城市之一,被國家列爲全國曆史文化名城和中國優秀旅遊城市。

標籤:別稱 紹興